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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9 深市 新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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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源: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6-01-27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为 25.77 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940,240 股至 1,552,19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40%至 0.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已履行程序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和 202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 6 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价格上限为 25.77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 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

  假设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7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40,24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0%;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77 元/股进行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52,192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除权事项,自股价除权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00 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之后,如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的,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7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40,24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0%;公司将上述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1,940,240 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27,989.00      7.41      36,027,989.00    7.44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22,016.00    92.59      448,081,776.00    92.56

总股本          486,050,005.00    100        484,109,765.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 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假设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77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52,192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公司将上述
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1,552,192 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27,989.00      7.41      36,027,989.00    7.44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22,016.00    92.59      448,469,824.00    92.56

总股本          486,050,005.00    100        484,497,813.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 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4,242,583,261.8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3,722,171,012.11 元,流动资产 1,547,947,610.73 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18%、1.34%、3.23%。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晓文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125,2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不超过 0.03%)。截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125,182 股,已完成减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日,邹晓文先生现持有 375,746股。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江涛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6 日,但窗口期不减持)以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