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1-96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8 日,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
刚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837.75 万元(超募资金2,604.47 万元,自有资金 1,233.28 万元)向潼关县富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潼关富源”)进行增资,占增资后股份总数的 5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对潼关富源共计 1,352.235 万元的实缴出资(超募资金 1,302.235万元,自有资金 50 万元)。
为有效利用超募资金,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对潼关富源的后续投资,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8 号”文核准,由主
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5 万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29.10 元。截至 2010 年 8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5,785,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 453,743,870.57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75,163,870.5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808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
根据《关于使用超募及自有资金增资潼关富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披露,
本次增资的 3,837.75 万元(超募资金 2,604.47 万元,自有资金 1,233.28 万元)
将主要用于潼关富源启动设备升级与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工程费用 900.00
2 购置设备 1,200.00
3 二期土地购置款及手续费 1,000.00
4 日常经营 737.75
合 计 3,837.75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潼关富源已完成项目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审批手续,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初步完成项目地块的清表、挖方、填方等工作,共计使用 1,447 万元(含超募资金 1,302.235万元)。其中,购置土地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 969 万元,购置设备支出 128 万元,工程费用支出 177 万元,日常经营支出 173 万元。
二、本次项目终止的原因和超募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1、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部分实缴出资,但由于战略规划调整
等原因,为合理分配资源,有效使用超募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对潼关富源的后续投资,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超募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公司拟终止潼关富源项目后续投资,并将剩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302.23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事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该部分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需要和偿还银行贷款、支付贷款利息等,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战略及目前超募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拟终止潼关富源项目后续投资。本次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而审慎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
四、公司承诺
1、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潼关富源项目后续投资,并将剩
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302.23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及产生的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潼关富源项目后续投资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规划调整而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潼关富源项目后续投资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对潼关富源的后续投资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潼关富源项目后续投资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达刚控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资料、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分析达刚控股资金运营情况,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达刚控股本次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含股权转让所得)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含股权转让所得)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