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创业大厦108A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一零年八月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电明、王维勇、王向武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
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内资法人股东乾宇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乾宇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乾宇公司股权,也不会2
要求乾宇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乾宇公司股份。王向武、张银桥、黄尊祥、王花
枝、牛兴盛还承诺: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乾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此外,邓电明、王维勇、王向武、叶孙义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市后不再披露2010 年半年度定期报告。其中,
2010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乾照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4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2,95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2,950 万股新股。本
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发行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数量为5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2,3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发行价格为45.00 元/股。3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55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乾照光电”,股票代码“300102”;其
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360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8 月12 日起上市
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
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 年8 月12 日
(三)股票简称:乾照光电
(四)股票代码:300102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1,8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950 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电明、王维勇、王向武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2、内资法人股东乾宇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4
3、其他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乾宇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乾宇公司股权,也
不会要求乾宇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乾宇公司股份。王向武、张银桥、黄尊祥、
王花枝、牛兴盛还承诺: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乾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5、此外,邓电明、王维勇、王向武、叶孙义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590 万股自本次社
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360 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占首次公开
发行后总股
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邓电明 2,002.93 16.97% 2013 年8 月12 日
2 王维勇 2,002.93 16.97% 2013 年8 月12 日
3 Sequoia Capital China II Holdings, SRL 1,819.56 15.42% 2011 年8 月12 日
4 王向武 1,335.29 11.32% 2013 年8 月12 日
5 叶孙义 667.64 5.66% 2011 年8 月12 日
6 郑顺炎 667.64 5.66% 2011 年8 月12 日
7 乾宇公司 354.00 3.00% 2013 年8 月12 日
小计 8,850.00 75.00% --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5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占首次公开
发行后总股
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1 网下配售股份 590.00 5.00% 2010 年11 月12 日
2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2,360.00 20.00% 2010 年8 月12 日
小计 2,950.00 25.00% --
合计 11,800.00 100.00%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8,850 万元(发行前)
人民币11,800 万元(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邓电明
4、注册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创业大厦108A 室
5、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超高亮
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
6、主营业务:从事半导体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目前主要有
高亮度四元系LED 外延片及芯片和三结砷化镓太阳能电池外延片及芯片两大类
产品。
7、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 C51
8、电话:0592-3716222
9、传真:0592-3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