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创业大厦108A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
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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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95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年8 月2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1,8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电明、王维勇、王向武承诺:自股份公司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2、内资法人股东乾宇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其他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乾宇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乾宇公司股
权,也不会要求乾宇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乾宇公司股份。王向武、张银桥、
黄尊祥、王花枝、牛兴盛还承诺: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股份公司担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乾宇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
5、此外,邓电明、王维勇、王向武、叶孙义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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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年6 月28 日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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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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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请投资者认真
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风险做全面了解。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850 万股,本次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50 万
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1,8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电明、王维勇、王向武承诺:自股份公司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2)内资法人股东乾宇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其他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乾宇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乾宇公司股权,
也不会要求乾宇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乾宇公司股份。王向武、张银桥、黄尊祥、
王花枝、牛兴盛还承诺: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乾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5)此外,邓电明、王维勇、王向武、叶孙义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经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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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
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1)对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的核心人员为董事长邓电明和董事兼总经理王向武,在本公司
所从事的业务领域,他们都具有多年的产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经
验,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管理团队建设,
初步形成了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建立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对管理层核心人
员的依赖性已明显降低,但公司管理层核心人员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与号
召力,若发生重大变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本公司所处的半导体光电行业为技术与知识密集型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推广
的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对研发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要求较高,核心技术人
员为本公司近年来技术进步、产品性能提升、收入快速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目
前,本公司已拥有50 人的专业技术与研发团队,已形成完整的生产、研发体系,
生产技术亦已固化;同时,公司不断摸索形成了适合自身情况的研发模式与机制,
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自运营至今,尚未发生核心技术人员流
失的情况。公司将一如既往的贯彻培养、激励核心技术人员的政策,营造育人、
留人的良好企业文化氛围。但随着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的加剧,本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仍可能会因为各种外部环境改变等原因出现流失。
(2)产品升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光电行业为典型的技术与知识密集型行业,近年来技术飞
速发展,产业规模更是不断扩大,LED 技术创新活跃,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
现,发光效率不断提高,产品升级较快,每一次技术突破都带来产品应用范围的
进一步扩大,促进了产业市场的迅猛发展。
LED 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给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商带来了较大的挑
战,如果公司在科研开发上投入不足、产品升级跟不上LED 产品技术革命的步
伐,公司的竞争力将会下降,持续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4、本公司地面用聚光三结砷化镓太阳能电池芯片产品在500-1000 倍聚光条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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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下产品光电转化效率达到35%-39%,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但该项业
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09 年公司地面用聚光三结砷化镓太阳能电池芯片产品实
现销售收入7.44 万元,占公司全部收入比例仅为0.04%。
虽然未来几年我国地面用砷化镓太阳能电池可能会有一个快速增长过程,但
这一过程中公司相应业务能否顺利实现快速增长,取决于多种因素,尚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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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1
一、一般释义............................................................ 11
二、专业术语释义........................................................ 12
第二节 概览............................................ 14
一、发行人简介.......................................................... 1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18
三、主要财务数据........................................................ 19
四、本次发行情况........................................................ 21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2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3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2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