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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双林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合伙人数量:37 人

    (7)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8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 人

    (8)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2,003.77 万元,其中: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1,722.59 万元,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0 万元

    (9)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0 家

    (10)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大华国际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截止 2022 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 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琪,202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红涛,2017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段奇、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红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
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其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年(2021 年-2022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
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北京大华国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北京大华国际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6、北京大华国际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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