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云库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进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1.2GW 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异质结光伏项目”)的顺利实施,吴江金刚拟向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借款,用于异质结光伏项目设备款及工程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5.39%,吴江金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及吴江金刚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