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1-6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压缩机产品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通灵”或“承包人”)与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太原)生物”或“发包人”)于2021年9月9日就“新建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总额为人民币30,900.00万元(含税)。项目由金通灵总承包建设,其中合同约定土建施工由凯赛(太原)生物负责。
2、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凯赛(太原)生物相关工程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陆仟壹佰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6,180.00万元)。公司秉持严谨审慎公告的态度,在收到凯赛(太原)生物项目预付款后,确认该合同为有效合同,现予以公告。
3、公司压缩机产品的制造,引进了美国ETI技术,目前已具备国产化替代进口的能力。在国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耗双控(以下简称“双碳双控”)背景下,该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的压缩机产品和业务发展有积极意义。该合同中约定由金通灵总承包建设的项目包含了汽轮机拖动压缩机系统、压缩机节能型热交换系统、热回收溴化锂制冷系统等三大高效节能系统。截止本公告日,该合同是公司承接的压缩机产品业务中金额最大、压缩空气气量最大的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集成项目合同。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股票代码:688065)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于2021年9月9日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就凯赛(太原)生物“新建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PT2220-70SB2019-003),签约合同总额为人民币30,900.00万元
(含税),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总额作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LBYL29W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锦绣大街小微企业园综合办公楼3层309室-2
法定代表人:张红光
注册资本:46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生物技术产品;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棉纺纱加工;销售新材料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凯赛(太原)生物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近三个会计年度也未与凯赛(太原)生物发生过相关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凯赛(太原)生物的控股股东凯赛生物成立于2000年,是国际领先的集合成生物学与生物制造技术为一体的研发创新型企业。其利用基因改造技术,优化菌群,大幅度提高菌群的生物转化效率和转化质量,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生物合成技术的大规模工业化应用,并取得可观经济效益。其核心产品——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系列产品全球市场份额高达80%以上。“生物基戊二胺”可实现替代进口“己二腈”合成的“己二胺”,打破国外石油法技术对高档尼龙80多年的垄断。2018年,凯赛生物的生物法长链二元酸被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目前已建成山东金乡和新疆乌苏两个生产基地。2020年10月10日,凯赛生物与山西综改示范区签署项目合作协议:计划总投资250亿元,分期建设山西合成生物产业生态园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凯赛(太原)生物作为凯赛生物的控股子公司,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股东背景和资金实力,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项目。
2.工程地点:山西合成生物产业生态园园区,山西省太原市阳曲产业园区盛科大街南、盛科北街北、联创大道东、西殿路西。
3.工程内容: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压缩空气站,包含6台600Nm3/min电拖空压机组的安装、调试和6台3500Nm3/min汽拖空压机组(其中4台一拖三机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土建施工由发包人负责)及其配套的所有辅助系统。
4.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汽轮机拖动压缩机系统、压缩机节能型热交换系统、热回收溴化锂制冷系统三大高效节能的系统,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设备材料釆购供货、安装、调试、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性能试验和最终交付、质保,以及压缩空气站运行及维护的培训、竣工资料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同时也包括设备、材料的运输、仓储、保管、二次搬运,施工(包括单体调试,联合调试)。
(二)合同期限
1.合同约定工期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20%预付款日期开始计算。
2.计划项目第一台600Nm/min的电拖空压机于2021年12月31日具备供气条件,第2-6台电拖空压机计划于2022年4月30日前竣工移交。
3.计划项目第一台3500Nm3/min汽拖空压机于2022年6月30日具备带负荷调试条件,第2-6台汽拖空压机计划于2022年9月30日前竣工移交。
(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定价为人民币叁亿玖佰万元整(小写:¥30,900.00万元)。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
每期按如下付款方式支付: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供收款收据,发包人向
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预付款。
2、本合同所有设备到货且到货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供收款收据,
并提供农民工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货款。
3、本合同所有设备试运行 3 个月期满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供收
款收据,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4、本合同所有设备连续运行 6 个月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承
包人提供收款收据,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5、剩余的 20%的货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所有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
月,且承包人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质保服务及依约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在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款项,但如承包人未履行质保义务的,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本条规定的质保金。
(五)违约责任:对于合同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四、合同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发包人相关项目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万元整(小写:¥6,180.00万元)。目前,公司正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推进落实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凯赛(太原)生物签订的压缩机产品经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0,900.00万元(含税,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1.52%。该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引进运用美国ETI技术、实现国产替代进口及压缩机全面国产化的重大标志,对国内外建设大型集中式压缩空气站有着标杆作用。合同约定的项目包含了汽轮机拖动压缩机、压缩机节能型热交换、热回收溴化锂制冷等三大高效节能的系统,在国家推进“双碳双控”的背景下,对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合同的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存在因市场环境、政策、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实施或暂停的风险。
2、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存在因天气影响建设、安装、调试周期等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建设合同总承包合同》;
2、合同预付款进账单。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