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文化长城 公告编号:2021-106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2 号的相关内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长城”或“公司”) 累计向原实际控制人蔡廷祥等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 45,383 万元,目前公司及董事会已经敦促蔡廷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9.5本规则第9.4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
(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二)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向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蔡廷祥、吴淡珠、孙光亮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如若上述资金未在 2021 年 10 月
2 日前归还,公司股票交易将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 2021年 10月 2日是非交易
日,公司将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暨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10 月 8 日交易时段可正常交易),公司于下一交易
日(2021年 10月 11日)起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2021 年 10月 12日)起,交易所将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现将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说明如下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文化长城”、“公司”)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利用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源发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潮州市伍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关系密切公司的账户,累计向蔡廷祥等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 45,383 万元。
公司为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提供大额担保,因担保债务逾期,银行划扣了文化长城上述违规担保资金 1.64 亿元,由此,上述违规担保由于资金被划扣,形成新的资金占用情形,截止目前,董事会未发现其他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如在未来发现违规对外担保情形,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蔡廷祥向董事会发的函件,上述三家陶瓷厂已经陆续向文化长城归还16,689.61 万元,待偿还余额为 28,693.39 万元。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对上述事项做进一步核实,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相关情况向投资者作出说明。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行为,公司及董事会已经联系蔡廷祥,敦促其尽快解决上述问题。蔡廷祥称已经积极协调各方,尽快将剩余部分归还上市,消除该行为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