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uhu Token Science Co.,LTD.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以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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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31,5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0 年5 月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5,500,000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的承诺:
控股股东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李焕义承诺:本人通过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李绪松承诺:本人通过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第二大股东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40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通过芜湖润丰科
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李焕义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
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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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奇、高前文、罗德华、陈夕林、李林、
朱立祥、张兵、许沭华、王能生、何晏兵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通过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 月内内自愿接
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0 年4 月28 日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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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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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9,4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150 万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2,550 万股。其中:
控股股东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李焕义承诺:本人通过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李绪松承诺:本人通过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第二大股东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40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通过芜湖润丰科
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李焕义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
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奇、高前文、罗德华、陈夕林、李林、
朱立祥、张兵、许沭华、王能生、何晏兵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通过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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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月内自愿接
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本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
三、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1、原材料采购依赖进口和供应商相对集中风险
ITO 导电玻璃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超薄浮法玻璃,约
占原材料采购成本60%左右,一类是靶材,约占原材料采购成本20%左右。目
前,本公司生产所需上述原材料主要从板硝子、旭硝子、日本能源、三井、优美
科等公司进口。2007、2008、2009 年度公司进口原材料占上述主要原材料的比
例分别为40.56%、48.42%、58.38%,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存在一定程度的依
赖进口风险。
2、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前5 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占公司同期销售总额的
55.88%、52.82%和39.34%,公司客户的集中度相对较高。如果主要客户的生
产经营和市场销售不佳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等重大波动,将会对本公司的产品销
售或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等产生影响。
3、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对项目进行了慎重、充分的
可行性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当前的国
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设备价
格以及平板显示行业的状况进行测算的,若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国
际市场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则项目实施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因此,
不能排除项目投资的实际收益和预期目标出现差异的可能性,从而对本公司发展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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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存货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和产品规格的增加,公司采购规模随之
扩大,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有所增加,公司存货周转率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分别
为7.80、6.02、5.97。因此,如果未来公司存货周转率持续下降,将会对企业的
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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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目 录............................................................. 7
释 义............................................................ 11
第一节 概览...................................................... 14
一、发行人简介...................................................14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15
三、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16
四、本次发行情况.................................................17
五、募集资金运用.................................................17
六、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21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