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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康芝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09-30

康芝药业:康芝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选举及提名财务总监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通过对程鹏飞先生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程鹏飞先生符合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3、对上述财务总监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陈思东

              郑健钊

              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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