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104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702,542.93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根据项目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恒
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上述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董事会同意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拟
延长转让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的承诺履行期限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2,352,941 股,公司总股本由
524,762,876 股增加至 607,115,81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24,762,876 元增
加至 607,115,817 元。鉴于此,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前述事项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