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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8

恒信东方: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11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拟延长转让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
盛通典当”)49%股权的承诺履行期限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承诺转让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承诺转让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承诺“为聚焦数字创意主业,公司已决定不再经营类金融业务。为尽快剥离恒盛通典当相关业务,现公司承诺将于未来 12 个月内积极寻找合适时机,将所持恒盛通典当股权予以完全处置。”

    二、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及变更后的承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以来,公司一直积极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寻找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并多次与潜在受让方进行了商谈;然而鉴于典当行业对股东资格要求严格、受让涉及金额较大、恒盛通典当近一年来的业务运营效率有所下降,故交易估值与意向受让方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恒盛通典当股权转让事宜截至目前尚未能完成。

  公司持续与恒盛通典当的大股东北京伯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密切沟通,积极探讨加快恒盛通典当股权转让事宜的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减资、股权转让、现有股东收购等方式力争在未来半年内完成上述承诺。


  考虑到恒盛通典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尚需经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预计无法于原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因此,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延长承诺期限半年,即 2022 年 6 月 24 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对恒盛通典当 49%
股权予以完全处置,实现公司完全剥离典当类金融业务的目标,承诺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影响

  上述承诺事项延期是基于目前承诺事项的实际履行情况作出的,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延长转让恒盛通典当 49%股权的承诺履行期限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延长转让恒盛通典当 49%股权的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的相关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我们同意公司延长承诺履行期限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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