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恒信东方 证券代码:30008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 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82,352,941 股
2、发行股票价格:8.50 元/股
3、发行股份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8.50 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82,702,542.93 元
二、 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82,352,94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 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12月 10 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恒信东方、公司 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保荐机构 指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五矿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 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股东大会 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NGXIN SHAMBALA CULTURE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恒信东方
股票代码 300081
法定代表人 王冰
董事会秘书 宫泽茹
成立日期 2001年11月3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2号3幢一层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牛顿办公区北区11层
邮政编码 100007
电话 010-88846823
传真 010-88846699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hxgro.com/
电子信箱 office@hxgro.com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动画设计;产品设计;版权贸易;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机械设
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玩
具、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日用品、化妆品;计算机系统服
经营范围 务;摄影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
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工程设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以及出
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发
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
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
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
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11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恒信东方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
册程序。
2021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 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2021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邀请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邀请对象名单”)等文件。自发行方案和邀请对象名单向深交所报备后,截止申购报价前,新增收到 44 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主承销商经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拟邀请对象名单中,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上海秦兵投资有限公司
2 赵娟
3 于海恒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 陈浩
7 张健
8 朱泽鑫
9 于国友
10 王建春
11 周恺铭
12 朱洪光
13 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南京祥运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上海璞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上海速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 黄立程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