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09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
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
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两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董事会同意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孙公司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东方儿童”)减资 5,000 万元,公司对恒信东方儿童已实缴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恒信东方儿童的实收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少至 5,000 万元,恒信东方儿童仍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