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3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超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4 月 28 日 9.50 85,000 0.02
潘超 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
合 计 - - 85,000 0.0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70,000 0.18% 885,000 0.17%
潘超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727,500 0.14% 727,500 0.1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2,500 0.05% 157,500 0.03%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公司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潘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潘超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