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2-055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潘超 董事、副总经理 367,500 0.06%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公司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中已解锁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潘超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潘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潘超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潘超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