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0-12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伟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 后的 六个 月内 以集 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方 式 减持 公司 股份 不超 过 66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
公司近日收到陈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40,000 0.50 2,640,000 0.50
陈伟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0,000 0.38 1,980,000 0.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0,000 0.13 660,000 0.13
注:1、本公告中涉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公司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陈伟女士的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
3、陈伟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