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0-068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81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之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及问题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