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0-115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回复(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81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之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及问题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2020年6月12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了中国证监会。
2020年9月8日,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上述
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的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现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三次修订稿)》。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三次修订稿)的相关材料报送给监管部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