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斯诺实业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5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投资”)与交易对方签订《关于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并以人民币1,336,153,846.00元对价现金收购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诺实业”)70%股权。
《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股权收购款分四期支付,并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考虑到2018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斯诺实业原法人股东之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西藏丰隆兴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莘县盈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变更为寿光市盈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克拉玛依启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六方以下合并简称“斯诺实业原法人股东”)于2018年12月分别发函,同意国民科技及国民投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累计完成支付60%的股权收购款,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40%的股权收购款13,600.00万元。斯诺实业原法人股东均为非业绩承诺方,除原法人股东外的股权收购款项现均已支付完毕。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股权收购总对价由1,336,153,846.00元调整为665,163,469.02元。
《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收购对价调整不涉及斯诺实业原法人股东收购对价的调整。
以 上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斯诺实业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关于签署<关于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二、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展情况
考虑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 2019 年的滞延效应,为帮助公司缓解资金压力,
斯诺实业原法人股东分别于近日发函,同意国民科技、国民投资按照如下方式支付剩余 40%股权收购对价款:
1、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未支付股权收购对价款中的35%,合计4,760.00万元。
2、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未支付股权收购对价款中的 30%,合计 4,080.00
万元。
3、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未支付股权收购对价款中的 35%,合计 4,76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民科技、国民投资已向斯诺实业原法人股东支付剩余 40%
股权收购对价款 13,600.00 万元中的 35%,即 4,760.00 万元,剩余 8,840.00 万元款项
将按照上述进度予以支付。
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