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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数字政通: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6,178,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6,178,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0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9 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 101 室

    咨询联系人:许菲

    咨询电话:010-56161618

    传真电话:010-561616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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