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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10:0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文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8,788,596.6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31,540.2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11,222.6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6.47%。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31,540.2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6.78%,且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方面的资金需求,故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定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13.88万股。

    2、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定回购注销公司被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03.58万股;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购注销被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0.84万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4.42万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方永新先生、胡君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8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吕文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过枫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请见附件)

    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空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过枫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徐勇先生:公司董事,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从2001年起先后担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香港)招商迪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评审总监;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前海金鸿鹄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汉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前海泽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前海金桐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前海海斯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霸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德庆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徐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过枫女士:公司副总经理,1982年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助理所长、北京汇银泰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9年4月加入公司。

    目前,过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