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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1250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1-3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 0012507 号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编制的截止2021年11月30日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当升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大华核字[2021] 001250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当升科技编制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当升科技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当升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谭建敏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880,2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7.84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4,644,999,930.24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1,115,125.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投资额 核准文件
1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 247,118.53 200,157.71 坛发改备
基地二期工程 项目 [2021]69 号
2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 109,642.53 75,584.70 海行审备
四期工程项目 [2021]281 号
3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 56,258.29 49,440.69 坛发改备
院项目 [2021]87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39,316.90 139,316.90
合 计 552,336.25 464,5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升科技
(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项目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经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
局批准立项;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项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经海门区行
政审批局批准立项;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项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经常州市
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并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设备购置
建安工程支出 土地购置 及安装 其他
当升科技(常州)
1 锂电新材料产业 182,461,133.37 32,389,575.65 148,160,939.17 1,910,618.55
基地二期工程项
目
当升科技(常州)
2 锂电新材料研究 6,729,500.00 6,593,500.00 136,000.00
院项目
江苏当升锂电正
3 极材料生产基地 120,000.00 120,000.00
四期工程项目
合 计 189,310,633.37 32,389,575.65 154,754,439.17 2,166,618.55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23,884,805.00 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680,180.73 元(不含增
值税),具体明细以及本次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发行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1 保荐承销费 21,539,622.64 943,3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