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伟股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协议,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作进一步协商判断,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或订单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
技”或“公司”)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股份”)在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在镍资源开发、磷酸铁锂产业投资、境外产能布局合作、产品供销合作以及产品开发等方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6,965 万元
主营业务:新材料、电池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 2 号干道与 1 号干道交汇处
中伟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中伟股份及其子公司是公司长期合作伙伴。2018-2020 年,公司向中伟股份
及其子公司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5,024.08 万元、8,705.32 万元、37,023.76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2.00%、5.67%、13.43%。
3、履约能力分析
中伟股份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锂电前驱体材料行业龙头企业,目前拥有贵州铜仁西部基地、湖南长沙中部基地两个生产基地,且广西钦州南部基地建设工作已启动,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技术一等奖、工信部“绿色工厂”称号,入选工信部《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中伟股份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达成合作,核心产品成功跻身多家世界 500 强企业供应链。
中伟股份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1)镍资源开发
甲乙双方同意,在上游矿产资源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开展印尼红土镍矿综合开发利用。甲方拟参股投资乙方在印尼规划建设的红土镍矿开发利用项目,其中首期拟合作建设年产 6 万金吨镍产品产线,具体投资额及投资比例,双方将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在后续签署的投资协议等文件中明确。
(2)磷酸铁锂产业投资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贵州投资建设磷资源开发、磷化工、磷酸铁、磷酸铁锂、资源循环利用及配套一体化产业项目。该项目总产能规划建设不低于 30 万吨/年磷酸铁、磷酸铁锂及相关磷资源开发、磷化工配套项目,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分阶段建设。预计政府根据实际生产所需磷矿按照短中长期相结合的原则配套磷矿资源总量不低于 2 亿吨。其中,甲方主导磷酸铁锂产业投资,乙方参股;乙方主导磷资源开发、磷化工、湿法磷酸、磷酸铁产业投资,甲方参股。双方将通过其所属关联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具体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具体事项,双方将在后续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协商确定。
(3)境外产能布局合作
甲乙双方同意,为构建产业链竞争优势,共同规划海外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产能布局,建立上下游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开拓海外动力电池产业链。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推进欧洲地区产能建设,并通过相互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以甲方为主的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以乙方为主的前驱体生产基地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4)产品供销合作
双方同意将就动力电池用高镍 NCM 前驱体、高镍 NCA 前驱体、四氧化三
钴、富锂锰基前驱体等产品建立长期供销关系。2022 年-2024 年期间,甲乙双方预计多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富锂锰基前驱体等产品的供需量达 20-30 万吨。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应优先从乙方及其子公司采购前驱体(包含所有锂电正极材料所需前驱体),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价格在同等情况下不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
价格。双方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情况另行签署购销合同、加工合同、购销订单等。
(5)产品开发
双方同意,将就动力电池用高镍 NCM 前驱体、高镍 NCA 前驱体、四氧化
三钴、富锂锰基前驱体等产品技术开发、认证进行合作。
3、协议签署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
4、协议生效及履行日期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2022 年-2024
年。合作期限届满,双方视合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5、其他条款
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合作中的各种纠纷。对于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纠纷,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的不断成熟,市场上逐渐形成了以多元材料和磷酸铁锂为主的锂电正极材料体系。其中,高镍多元材料凭借高能量密度、长续航里程、优异的低温性能和倍率性能广泛应用于全球高端电动汽车。作为国内较早开发完成并批量销售高镍多元材料的企业之一,公司近年来高镍多元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占比不断提升,主要出口海外动力电池客户和车企客户,公司在海外高镍市场始终保持着领先优势。随着海外客户未来对于公司高镍产品需求量的持续增长,公司对于上游镍资源等原材料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公司本次参股中伟股份印尼红土镍矿项目,并共同投资建设镍产品生产线,是公司突破上游资源瓶颈,完成上游资源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不仅使公司获得了稳定可靠的镍资源供应,而且获得了较大的成本优势,有助于公司联合上游合作伙伴共同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梯队,充分发挥各自的竞争优势,合作开发全球高端锂电市场。
在保持多元材料竞争优势的同时,公司与中伟股份依托当地丰富的磷矿资源、扶持政策和产业链集群效应,共同投资建设磷酸铁锂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项目,有利于发挥公司在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方面的技术研发优势,抓住磷酸铁锂在储
能与动力市场的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公司磷酸铁锂业务布局,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
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双方具体合作的内容以及产品种类、数量、金额等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或订单为准。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未来协议履行以及项目投入运营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公司与 SK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SK(或
其关联公司、投资主体)以不超过 30%的股权比
关于与 SK 签订战略合 2021 年 11 例投资当升科技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同时双方
作协议的公告 月 15 日 在韩国设立合资公司,如有必要另在中国设立合
资公司,合作发展正极材料业务。目前该协议处
于正常履行中。
公司与芬兰矿业集团及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
关于与芬兰矿业集团及 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商定三方以共同出资的方
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 2021 年 11 式在芬兰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当升科
品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意 月 8 日 技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该项目规划建设首期年
向书的公告 产 10 万吨高镍动力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目
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行中。
公 司 与 宁 波 力 勤 资 源 下 属 公 司 PT
HALAMAHERAPERSADALYGEND 签署协议,
商定自 2021 年起 8 年内,对方向公司累计供应
关于签署战略采购协议 2021年2月 不少于 43,200吨(金属量计)且不高于 149,040
的公告 4 日 吨(金属量计)镍原料;累计供应不低于 5,400
吨(金属量计)且不高于18,312 吨(金属量计)
钴副产品。目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持
续采购上述产品。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除副总经理王晓明先生前期披露了未来六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公司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锁定期已届满尚未减持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伟股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