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654,73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81.59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11,8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9,306.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7,040,67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8]01490002 号”验资报告(认购总额),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8]01490003 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
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
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针对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完成时间
(万元)
1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44,717.2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8,981.1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5.68 —
4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70,000.00 2020 年 6 月 30 日
合计 148,704.07
2019 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江苏当升三期工程和当升科技锂电新材
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建设工作。其中,江苏当升三期工程 8,000 吨
产能完成产线建设和设备调试,目前正处于工艺验证及客户产品认证阶段。新
产线经过优化设计,单线产能实现大幅提升,生产过程实现了全流程自动控制、
全过程密闭管理,生产更加高效,品质管控更加严格。同时,为积极发挥锂电
产业集群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新产能运营成本,公司决定将原
江苏当升三期工程 10,000 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公司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
基地。江苏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按照“绿色环保、节能高效、智慧智能”
的建设理念加快现场土建施工和设备选型采购,已经完成主体工程、生产厂房
建设以及重要设备采购,主体设备已陆续开始安装。上述新产能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规模将实现大幅增长,有效提升公司的全球竞争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按照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内容,募投项目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原计划建设期为 18个月,2019 年应该建设完成,目前项目进程延期。原因如下: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与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中心项目的设计合同已于 2018 年一并签订完成。在公司分步实施策略的规划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开始投放使用。在此基础上,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中心项目的设计工作已并行有序展开,并在江苏当升三期工程设计建设基础上进行了整体优化调整,完善了研究功能模块,技术中心各项试验及检测设备的考察及选型工作已基本完成。鉴于新冠疫情对工程设计和建设进程产生较大影响,预计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全部设计及建设用地等准备工作将于 2020 年内完成,项目土建及试验、检测系统的
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正常推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成时间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募投项目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当升科技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当升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当升科技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当升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投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于当升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决策程序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有关该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有关该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