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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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3,649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3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98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50,503,951股变更为2,349,720,302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0日办理完成。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公司原董事王庆明先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3,649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85元/股。截至2019年6月2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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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林科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3、2016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1月14日,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0人,共计授予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2月2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6年1月14日,授予对象190人,授予数量1,847万股,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上市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5、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也进行相应的调整;经上述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1.670元/股。
6、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本次解锁的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经上述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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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
8、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经上述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985元/股。
9、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原董事王庆明先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3,649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85元/股。
10、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本次解锁的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于激励对象王庆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由公司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3,649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占公司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33%,回购价格为5.985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已向上述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690,139.2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验资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9]京A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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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0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86,485 9.38 -783,649 219,702,836 9.35
高管锁定股 204,012,472 8.68 - - 204,012,472 8.6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474,013 0.70 -783,649 15,690,364 0.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0,017,466 90.62 783,649 -2,130,017,466 90.65
三、总股本 2,350,503,950 100.00 - -2,349,720,302 100.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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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