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研究后,决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的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受让方、转让价格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能否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 2024年 0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减少公司经营压力,减轻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集中资源聚焦公司生物能源产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鑫达”或“标的公司”)55%股权,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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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不再持有四川鑫达的股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的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
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四川鑫达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后续公司将以经核准/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挂牌转让底价,并经有权机构批准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持有的四川鑫达55%股权,即标的股权。
(二)四川鑫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年02月1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092116237G
4、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江油市龙凤镇工业集中区
6、法定代表人:吴永涛
7、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甲缩醛、三聚甲醛、甲醛溶液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50.00 1,621.125 55.0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赵万飞 1,350.00 795.825 27.00%
3 李敏 900.00 530.55 18.00%
合 计 5,000.00 2,947.50 100.00%
10、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0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8,181.21 49,540.82
负债总额 91,262.38 89,648.84
应收账款 600.47 600.47
净资产 -43,081.17 -40,108.02
项 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2,962.27 -12,156.19
净利润 -2,962.27 -12,12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71.52 -1,628.24
额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审计及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02月29日,公司已聘请审计、资产评估机构正在对四川鑫达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资程序,本次股权转让底价将以评估价为依据确定。
四、股权转让方案及信息预披露的相关安排
1、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四川鑫达55%股权;
2、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将以评估核准/备案价为依据确定,最终转让价格以挂牌认购成交结果为准;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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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后续待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等审议程序,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四川鑫达55%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降低经营风险。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综合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新利润增长点的培育步伐,以期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鑫达股权。
六、四川鑫达股权转让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结果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程序;
2、待评估结果备案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对股权转让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3、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七、风险揭示
1、本次转让事项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时无法确定交易对象,亦无法判断本次交易是否将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为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预披露,非正式挂牌披露。
后续待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等审议程序,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所以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否能够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