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8-080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因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国有股权划转将导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的权益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
海淀国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7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豁免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截至申请日,公司控股股东海淀科技持有公司股份67,50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海淀国投持有公司股份12,316.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
公司于今日接到海淀国投的通知,海淀国投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9,820.41万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3.9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海淀国投持有海淀科技的股权比例将达到51.00%,成为其控股股东;海淀国投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为79,820.4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96%,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同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划转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收购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