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1-270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地址变更及会议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258)。
由于场地原因,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变更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303。除会议地址变更外,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综上所述,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基于疫情防控的考虑,公司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3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上述议案依法提交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57)。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
1.00 √
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30-5: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三期A座402。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第九十七条,“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参加表决的出资人有义务如实披露其出资权益的涉诉情况,以及出资权益上设定的质押、被保全等权利负担情况”,请出席会议的华谊嘉信股东同步提交自身对华谊嘉信出资权益的涉诉情况,以及出资权益上设定的质押、被保全等权利负担情况。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11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在2021年11月29日17:00前送达以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三期A座4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145325
联系传真:010-6566595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三期A座402
邮政编码:100024
联系人:朱文杰、朱迪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071
2、投票简称:嘉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 委 托 女 士 / 先 生 代 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
权益调整方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