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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0

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137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业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良业科技 90.01%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良业科技拟向中交雄安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雄安租赁”)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保理业务,业务期限不超过 16个月。同时公司为良业科技向中交雄安租赁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不超过 16 个月,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二)款规定,中交雄安租赁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保理业务及担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涛、孔维健、刘小丹、杜晓明、高德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润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安徽润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润泉”)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安徽润泉38.20%股权,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环境”)持有安徽润泉40.80%股权,公司持有安徽环境5%股权。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安徽润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以及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按 38.20%比例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即公司为安徽润泉合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808 万元的担保业务,业务期限为 15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军同时担任安徽润泉相对控股股东安徽环境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三)款规定,本次被担保人安徽润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安徽润泉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北京良业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提供担保的议案(二)》,同意公司为北京良业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
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由于该项
1 已于 2020 年 8 月更名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已提前还款,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奇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4,5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同意公司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孔维健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四)》,同意公司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延庆区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孔维健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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