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14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西新城碧水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沣西新城碧水源 80%股权。
为满足项目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沣西新城碧水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6,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 14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青源食品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就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蛋品加工项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6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少于 8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孔维健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4,95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
生效之日起 15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吉林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吉林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吉林市碧水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申请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12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2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2)。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其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大支行向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 9 亿元进行展期,借款年利率为 3.70%,展期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借款展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涛、孔维健、刘小丹、杜晓明、高德辉回避表决。因本次关联借款本息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