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13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6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威县德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县德青源)事项,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青源)及其子公司威县德青源提供担保。德青源在上述担保合同签署时是你公司的关联人,但你公司未针对该担保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
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刻反思公司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强化健全公司治理,提高内部控制及披露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