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0-085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集中资源,优化现有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经评估后的公司与玻璃绝缘子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包括存货、厂房、办公楼、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办公软件及土地使用权等,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国雄电气(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雄电气”)进行增资,基准日后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投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及负债对全资子公司国雄电气进行增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投资方案的基础上审议确定具体的资产清单,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三)国雄电气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进展情况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进展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产及负债向全资子公司国雄电气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国雄电气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国雄电气 100%的股权。
(一)资产评估情况
1、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公司将评估基准日由原来拟定
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变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2、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出资涉及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71 号),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公司拟对国雄电气增资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价值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肆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229,489,600.00),较评估基准日资产(扣除负债)账面净值 16,834.82 万元,评估增值 6,114.14 万元,增值率 36.32%。
3、评估结论:
经过资产的账面清查、产权验证、实地勘察、评定估算、分析确定,据以得出拟出资的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分别如下:
(1)资产账面价值 22,365.00 万元,评估值 28,432.89 万元,评估增值
6,067.89 万元,增值率 27.13%。
(2)负债账面价值 5,530.18 万元,评估值 5,483.93 万元,评估减值 46.25
万元,增值率 0.84%。
(3)资产(扣除负债)账面净值 16,834.82 万元,评估值 22,948.96 万元,
评估增值 6,114.14 万元,增值率 36.32%。
(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及增值率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2,396.80 13,722.46 1,325.66 10.69
非流动资产 2 9,968.20 14,710.43 4,742.23 47.57
固定资产 3 8,508.75 11,610.25 3,101.50 36.45
其中:建筑物 4 7,396.13 8,809.75 1,413.61 19.11
设备 5 1,112.61 2,800.50 1,687.89 151.71
在建工程 6 571.75 571.75 - -
无形资产 7 887.71 2,528.43 1,640.72 184.83
资 产 总 计 8 22,365.00 28,432.89 6,067.89 27.13
流动负债 9 5,483.93 5,483.93 - -
非流动负债 10 46.25 - -46.25 -100.00
负 债 总 计 11 5,530.18 5,483.93 -46.25 -0.84
资产(扣除负债)净值 12 16,834.82 22,948.96 6,114.14 36.32
评估数据详细情况以评估报告为准。
4、关于抵押、诉讼等情况的说明
(1)2019 年 08 月 05 日,产权持有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
东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33100620190038524),以列入评估范围的
房屋建筑物(房产证号:金房权证婺字第 00354116 号、金房权证金东字第
00212148 号 、 金 房 权 证 金 东 字 第 00212149 号 、 金 房 权 证 金 东 字 第
00221854-00221866 号、金房权证金东字第 265271 号)及其坐落的土地(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金市(两区)国用(2008)第 3-355 号)设定抵押,最高抵押金
额为 7,076 万元,抵押期限自 2019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2 年 08 月 04 日止。
(2)2019 年 08 月 14 日,产权持有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
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9 年金中字 0391 号),以列入评估范围的房
屋建筑物(房产证号:金房权证婺字第 00462207 号、金房权证婺字第 00354114
号、金房权证婺字第 00354115 号)及其坐落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金市
国用(2012)第 303-08079 号、金市(两区)国用(2008)第 3-354 号)设定抵
押,最高抵押金额为 5,698.63 万元,抵押期限自 2019 年 08 月 14 日至 2022 年
08 月 14 日止。
产权持有人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系自有房屋,已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3)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资产担保、抵押、质押、或
有负债、或有资产、未决诉讼等事项。
(二)被投资方的相关情况
1、主要财务指标
国雄电气 2019 年度未开展业务,无财务指标数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
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0 2399.52
负债总额 0 3000.00
净资产 0 -600.4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 -600.48
净利润 0 -600.48
注:2019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国雄电气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浙江金华与全资子公司国雄电气签订了关于本
次增资的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甲方(资产转让方):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资产受让方):国雄电气(浙江)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及定价
(1)交易标的:甲方拥有的与玻璃绝缘子业务相关的包含厂房、办公楼、存货、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办公软件及土地使用权等在内的扣除货币资金以外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的账面资产净额为基础,最终以资产交割日实际清算价格为准。
3、资产交割及价款支付
(2)交割日于协议生效后由双方以书面方式确定(交割日指双方书面确认的标的资产交付日期)。
(3)乙方受让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款支付形式为国雄电气的增资股权,即乙方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1,000 万元增至 10,000 万元,增资部分由甲方全部认购,以评估后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账面资产净值出资,超出 9,000 万元的部分计入乙方资本公积。
(4)标的资产的交割时间:
甲方应在交割日当日向乙方交付标的资产。
涉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标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专利、车辆等),甲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着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双方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毕后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