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1-00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金刚;证券代码:300064)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32.88%。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近期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通报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3、公司因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519,654.94 万元,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5,714.48 万元,2020 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2,386.23 万元,公司业绩处于亏损状态。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若公司 2020年度报表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500 万元,
2018 年以来公司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或要求公司提前还款,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共涉及 68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504,223.81 万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风险事项详见本公告“四、必要的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金刚;证券代码:300064)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
易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4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因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
保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
称由“豫金刚石”变更为“ST 金刚”。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通报了公司信息
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除上述被中国证监会通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外,公司未发
现其他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年来,受大股东高质押比例、债务危机等风险传导,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事项引致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被冻结、查封,对公司流动性、市场信誉
等产生一定影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500 万元。近期公司仍在生产经营。
6、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7、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最近一个月内均未买卖公司股票(除参与拍卖竞拍取得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主动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9、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
调查字 202001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12月31 日通报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若公司 2020 年度报表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公司对诉讼事项进行梳理与分析,对印章使用情况及涉及非经营借款、担保案件审批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公司与牛银萍纠纷案件材料显示,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公司与张志军纠纷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借款担保。两起案件法院已扣划公司土地补偿款 4,400.00 万元。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其中已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 14
单,诉讼金额合计约 13.12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6.25% 。
4、资金链紧张的风险
2018 年以来公司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或要求公司提前还款,融资渠道受阻,公司资金状况紧张并出现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
同时因多起诉讼案件,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及持有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已制约公司融资活动、降低偿债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随着案件审理与判决案件执行的推进,公司货币资金存在被继续冻结或划扣的可能,同时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增加公司
财务费用,公司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风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可
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500 万元。
5、诉讼事项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共涉及 68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504,223.81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64 项,案件金额约481,181.5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项,案件金额约 23,042.26 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16 项,案件金额约为 197,942.51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4 项,案件金额约为
180,938.00 万元;其他案件 28 项,案件金额约为 125,343.30 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 37 项,案件金额为 232,815.13 万元,其中根据
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8 项,案件金额约为 82,213.04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19 项,案件金额约为 144,556.42 万元;其他案件10 项,案件金额约为 6,045.67 万元。根据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228,617.69 万元,其中因借款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82,213.04万元,因担保、差额补足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140,365.91 万元,因其他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6,038.74 万元。双方已达成和解的案件 13 项,涉及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22,682.99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因利息、违约金等原因可能存在变动)。
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目前,公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经营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超硬材料产业链的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主要产品包括人造金刚石单晶(含金刚石普通单晶、大单晶金刚石)及原辅材料、培育钻石饰品、微米钻石线、超硬磨具(砂轮)等。2020 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82.76 万元,同比下降 44.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386.23 万元,同比下降 695.28%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5,714.48 万元,较上年下降 853.6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
司根据诉讼及判决情况计提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以及受流动性及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人造金刚石单晶及大单晶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导致主营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519,654.9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493.97% 。公司业绩处于亏损状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
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银行借款、应付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存在逾期未付,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采取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健全公司内控管理薄弱环节,降低经营成本、聘请专业律师维护公司利益,以及成立专门风险化解小组推进风险化解工作,但是存在措施不能有效落实的风险,公司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