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2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拟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信、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1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7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高飞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将于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丹女士,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将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肖勇先生,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将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200 万元,2021 年具体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公司审计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4 年,其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大信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立信进行了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
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一致认为立信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本次变更事宜并聘请立信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前述情况,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因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