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132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12 月 28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基”)拟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379 号),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已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977,272.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92,599,993.60 元,发行费用32,463,506.2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0,136,487.39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21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年产 10 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 208,242.00 12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9,260.00 36,013.65
合计 247,502.00 156,013.6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013.65 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562,933,193.72
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安徽中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安徽中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安徽中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六)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实施。
(七)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五、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安徽中基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及安徽中基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 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 月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民生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