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8-054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继续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维丝,证券代码:300056)已自2018年3月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详见2018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公司目前已与标的公司辽宁鸿盛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沟通有关标的公司和合作方案的相关情况,推进合作进程,同时进一步对接相关中介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着手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但因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批准,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3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为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尽快确定前述重大事项。待前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办理复牌相关事务。
公司预计将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2018年4月
2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8年4月27日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如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或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辽宁鸿盛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朋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051753141A
4、注册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智新街西101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12年08月07日
7、经营范围:研发环保科技材料;生产销售过滤袋,空气及水过滤材料,除尘器,水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设备,工业烟尘治理,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滤袋安装服务及维修,除尘设备安装及维护,第三方治理运营管理服务,除尘布袋的回收,上述产品包装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8、与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辽宁鸿盛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情况
宋朋泽,身份证号码:21080219730507****
(三)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市场机遇,抢占环保领域的制高点,公司拟收购辽宁鸿盛玻纤滤料核心技术及资产,共同做大做强环保事业,在合作中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2、合作原则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时,即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双方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共同做大做强,实现共同发展。
3、合作模式及价格
双方一致确认:双方签署本协议进行合作有利于促进双方在环保行业的共同发展,化红海战略为蓝海战略,双方将共同推进相关合作事宜并有序安排布署整合工作;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购方式为现金收购,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4、保密义务
鉴于公司系上市公司,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规则,且对相关事项保密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同意对合作商谈中及推进中所获知信息予以保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5、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前10名股东明细表
持有股份 持股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总持有数量
类别 比例(%)
1 罗红花 普通股 57411142.00 14.89
2 丘国强 普通股 37084920.00 9.62
3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股 36441144.00 9.45
4 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 普通股 35318146.00 9.16
九州证券-招商银行-九州联增
5 普通股 11293054.00 2.93
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 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普通股 9556353.00 2.48
7 刘明辉 普通股 9190804.00 2.38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8 普通股 8278580.00 2.15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9 彭娜 普通股 4815100.00 1.25
10 严琳 普通股 4233056.00 1.10
前10名无限售股东明细表
所持股份 持股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类别 比例(%)
1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股 36441144.00 15.94
2 罗红花 普通股 14352786.00 6.28
3 丘国强 普通股 9271231.00 4.06
4 严琳 普通股 4233056.00 1.8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久
5 普通股 3970694.00 1.74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6 普通股 2977263.00 1.30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
7 普通股 2693007.00 1.18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8 林加其 普通股 2650000.00 1.16
9 李慧 普通股 2394090.00 1.05
10 新疆天成拓展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股 2160000.00 0.94
四、停牌后续事项安排
1、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
2、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开展,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
3、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双方签署的仅为意向性协议书,属于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文件,在尽职调查、签署正式协议等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署、董事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