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5);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当天。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 1 号公司 1 号楼行
政楼 6 楼多功能厅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双全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21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为 595,126,1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92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211 人,代表股份为 314,982,0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0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名,代表股份为 290,106,4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675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205 名,代表股份为 305,019,7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252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03,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9%;反对 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弃权
股份的 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559,4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34%;反对 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 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03,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9%;反对 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弃权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559,4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34%;反对 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 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03,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9%;反对 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弃权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559,4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34%;反对 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 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03,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9%;反对 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弃权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559,4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34%;反对 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 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3,174,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5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弃权3,345,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546,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94%;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 3,345,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杨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 278,516,837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579,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8%;反对 8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553,8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16%;反对 8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弃权 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田凯军先生、蒋梦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 118,647 股。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412,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60%;反对 36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弃权3,345,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68,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11%;反对 36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168%;弃权 3,345,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689,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25%;反对 9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弃权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545,1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9%;反对 9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弃权 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为:同意 588,123,8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4%;反对 3,65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45%;弃权3,345,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