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本年末总股本
933,022,185 股为分配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方案后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增加5,721,526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933,022,185股变更为938,743,711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总额”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938,743,711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为0股)进行权益分派,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总金额28,162,311.33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8,743,711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为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1*****714 朱双全
2 01*****887 朱顺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16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调整事项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云
咨询电话:027-59720677
传真电话:027-59720677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