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龙股份”)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同意将第一期回购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8年5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7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调整后)》(公告编号:2018-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18年 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修订后)》(公告编号:2018-1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
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019年5月23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并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二、第一期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第一期回购股份主要内容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来源或者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第一期回购股份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5月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67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981,468,251股的3.94%,最高成交价为10.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1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02,976,028.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具体为:
由原计划“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②作为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来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者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将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系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战略发展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回购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将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数额,增加每股收益、提升股东利益。
3、本次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可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用途的变更。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