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审批程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81,468,251的0.10%,最低成交价为8.03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1.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769,298.66元。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1月22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9,829,793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2,457,44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在疫情期间,公司的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现正处于全面复产阶段,同时疫情使得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条件受限,导致公司的审计机构无法按原计划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审慎沟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5月28日(详见编号为2020-023号公告)。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的第二期回购目前无时间窗口履行及实施,公司董事会也将根据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资金实时状态并结合市场情况,积极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