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19-051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8年5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3)。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7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调整后)》(公告编号:2018-060)。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修订后)》(公告编号:2018-101)。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截至2019年5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完成情况
(一)回购股份主要内容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来源或者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5月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 股 份 38,676,24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960,137,844股的4.03%,最高成交价为10.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1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02,976,028.4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为人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买卖股份数 交易类型 持股变动说明
量(股)
杨波 董事 2018/11/12 9,000 竞价交易买入 高管增持
朱双全、朱顺全通
过其共同实际控 控股股东、
2018/11/1 大宗交易及
制的公司-曲水鼎 共同实际 2,259,500 控股股东增持
2019/3/25 竞价交易买入
龙泰豪企业管理 控制人
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 2018/9/25 个人资金需求
欧阳彦 经理(已离 2018/11/1 4,250,000 大宗交易卖出 减持
职) 2018/12/7
2019/1/7
上述交易主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果本次回购的股份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作为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来源,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召开董事会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四、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的实施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的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①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10月26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2月27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3月23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19年4月27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其敏感期分别为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15日、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25日、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2日、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6日。公司在上述敏感期均未实施股份回购。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6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7,670,300股(即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0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5,065,800股(即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7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