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18-02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仅指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980,129.5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698,012.95元,加上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223,259,650.86元和成本法改权益法转入29,210,243.4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5,752,008.8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961,016,00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总金额9,610,160.0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监管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基本要求;
2、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