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特”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欧比特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78,978,102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200.00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705.6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494.3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年 3月 2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8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根据公司《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91,200.00 88,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1,200.00 108,2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88,200.00 75,641.61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08,200.00 95,641.61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销户手续,该项目
除了使用本金 20,000 万元外,还使用了该账户所产生利息中的 819.64 万元,合计投入使用
20,819.64 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原因
经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
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度主管单位的重要型号发射任务较多,相关火箭研制单位的需求量较大,04 组卫星发射任务受上述火箭研制及主管单位发射任务排期影响延滞,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并兼顾后续卫星根据行业发展、技术更新等因素的调试、验收等流程及主管单位发射任务排期的影响,基于严谨的判断,公司现拟将项目
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调整“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
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进度,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方式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民 刘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