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不含 5%)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12 月 7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李瑞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56,451,5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155,443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人,代表股份 47,296,1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3,621,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75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665,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686%;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65,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6%;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665,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686%;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65,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6%;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
股本 1%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665,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686%;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65,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6%;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665,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686%;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65,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6%;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56,443,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5,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50%;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48,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0,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