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2-06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
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完成董事
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 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 负责人人员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黄明良
非独立董事:黄明良、朱江、秦晓伟、杨苹
独立董事:江曙晖(会计专业人士)、李子扬(会计专业人士)、程宇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黄明良(主任委员)、程宇、朱江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宇(主任委员)、李子扬、杨苹
审计委员会:李子扬(主任委员)、江曙晖、黄明良
(三)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丁雅丽
监事会成员:张剑、李艳蓉(职工代表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聘任情况
总经理:杨苹
副总经理:章威炜、汤璟蕾
财务总监:杨苹
董事会秘书:吴艳兰
证券事务代表:胡谦
内审部门负责人:陈雪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聘任杨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后,杨苹女士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秘书吴艳兰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胡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姓名:吴艳兰、胡谦
联系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 号一层
电话:0592-2950819
传真:0592-5392104
电子邮箱:zqb@35.cn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章威炜先生、胡谦先生、徐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徐尧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吴红军先生、独立董事屈中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陈雪宜女士、林挺先生、陈土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陈雪宜女士被聘任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林挺先生、陈土保先生仍在公司任职。章威炜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胡谦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被聘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郑文全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陈土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500 股、陈雪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 股外,上述其他离任人员及其配偶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土保先生、陈雪宜女士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
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黄明良先生,1968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
现任公司董事长,四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黄明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黄明良及欧阳萍夫妇通过海南星煜宸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52%(黄明良及欧阳萍夫妇间接持有海南星煜宸 100%股权,海南星煜宸持有海南巨星 60.66%股权,海南巨星持有上市公司 5.81%股权)。黄明良先生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万久根先生为黄明良先生妹夫;黄明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黄明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明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明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朱江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中山大学电子
商务本科,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7 年至 2010 年,中信证券成都部门经理等职务;2010 年至 2014 年,广州期货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5 年至 2016 年,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线总经理;2016 年至 2021 年,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12.SZ)历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江先生通过海南水华老友
合计持有海南水华 43.15%投资份额,海南水华持有海南巨星 19.87%股权,海南巨星持有上市公司 5.81%股权)。朱江先生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朱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朱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秦晓伟先生,1982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西南交
通大学会计学本科,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师。2007 年至 2022 年曾在北京中油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油洁能有限公司、深圳中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秦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秦晓伟先生过去 12 个月曾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秦晓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秦晓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秦晓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苹女士,198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财务管
理本科,曾任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四川星慧集团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苹女士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江曙晖女士,195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江曙晖女士 1989 年 7 月大专毕业于厦门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2004 年 6
月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化工机械厂财务部经理、厦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