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严建林先生、股东栗工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威股份”)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林、栗工夫妇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与深圳世纪致远私
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龙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严建林、栗工夫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致远资本转让持有的合计 6,288,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00%;交易完成后,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龙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为持有达威股份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
2、本次协议转让前,严建林、栗工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展翔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536,721 股,占公司股份股数总额的 42.50%;受让方致远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严建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63,147 股,占公司股份股数总额的 18.38%;栗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21,497 股,占公司股份股数总额的 11.66%;受让方致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6,288,000 股,占公司股份股数总额的 6.00%。本次协议转让后,严建林、栗工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248,721 股,占公司股份股数总额的36.50%。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12月 27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林、栗工夫妇的通知,获悉严建林、栗工夫妇与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龙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致远资本”或“受让方”)签署了《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严建林、栗工夫妇拟将其持有的合计 6,288,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致远资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公司股数总额的 6.00%),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 12.58 元/股(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 93.39%),转让价款共计 79,103,040.00 元。本次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1
姓名 严建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是(取得澳大利亚居留权)
身份证件号 510***********8478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 89 号
(2)转让方 2
姓名 栗工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是(取得澳大利亚居留权)
身份证件号 510***********844X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 75 号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龙图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码 SXJ613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71831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韩业旺
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001881M
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出资比例 王怀前 100%
营业期限 2015年4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管理人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一巷友谊大厦 501 室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经营范围 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诺德金融中心 37D2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实施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股份转让前 变动数量 本次股份转让后
称 股份性质 占本公司总 (股) 占本公司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
股份 22,407,147 21.38% 3,144,000 19,263,147 18.38%
其中:无
严建林 限售条件 5,601,787 5.35% 3,144,000 2,457,787 2.35%
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16,805,360 16.04% - 16,805,360 16.04%
合计持有
股份 15,365,497 14.66% 3,144,000 12,221,497 11.66%
其中:无
栗工 限售条件 3,841,374 3.67% 3,144,000 697,374 0.67%
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11,524,123 11.00% - 11,524,123 11.00%
合计持有 - - 6,288,000 6,288,000 6.00%
股份
致远资 其中:无
本 限售条件 - - - - -
股份
有限售条 - - 6,288,000 6,288,000 6.00%
件股份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各方关联关系说明
转让方严建林先生与栗工女士系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严建林、栗工夫妇与受让方致远资本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签署时间
乙方(受让方):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龙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2、标的股份的数量、比例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所持达威股份6%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即 6,288,000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管理的致远龙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中严建林先生转让 3,144,000 股,栗工女士转让 3,144,000 股。甲方将标的股份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议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3、股份转让价格与价款
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12.58 元/股(以下简称“每股单价”,币种为人民币,以下同),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79,103,040 元。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4、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签署后,自甲方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次转让的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的首笔价款,即标的股份转让总价的 50%即39,551,520元。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标的股份过户到乙方账户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乙方支付剩余的转让款即 39,551,520 元。
严建林先生和栗工女士收款进度按照转让的股权比例同步收取。
5、交易税费
因办理本次转让相关事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
6、违约责任
任一按约对其他当事人负有款项支付义务而未按约履行的,除了应当继续履行之外,还应按日以其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权利人承担违约金。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未按约足额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逾期达 30 日的,在乙方按前述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届时,乙方还应按标的股份转让总价的3%向甲方承担赔偿金,对于乙方已经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在甲方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后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扣除的,乙方按甲方通知的要求予以支付完毕或者甲方向乙方进行追偿。
若由于甲方的主观原因,不按约及时向中登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的各项文件,每逾期 1 日,则甲方按日以标的股份转让总价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若因客观原因导致乙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