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三五
股票代码:300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599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599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 15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ST 三五、三五 指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通恒信 指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巨星 指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
曲水中网兴 指 曲水中网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中网兴 指 厦门中网兴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通过股份协议转让,将持有的ST三五21,251,566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未受限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海南巨星导致权益变动的行
为
《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 指 海南巨星、海通恒信与唐光跃三方于 2021 年 9 月 28日签
署的《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599号
法定代表人 丁学清
注册资本 823,5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64705772U
成立日期 2004-07-09
经营期限 2004-07-09至无固定期限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
经营范围 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
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599号
通讯电话 021-61355388
主要股东 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5.36%)、海通创新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9.6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所
示:
姓名 性别 本公司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长期居住地
和地区的居留权
丁学清 男 董事长 340***1964******15 中国 否 上海
周剑丽 女 董事、总经理 230***1972******45 中国 否 上海
任澎 男 董事 330***1962******12 中国 否 上海
哈尔曼 女 董事 640***1975******25 中国 否 上海
李川 男 董事 430***1982******56 中国 否 上海
吴淑琨 男 董事 362***1972******7X 中国 否 上海
张少华 男 董事 310***1968******15 中国 否 上海
姓名 性别 本公司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长期居住地
和地区的居留权
蒋玉林 男 董事 342***1958******11 中国 否 上海
姚峰 男 董事 110***1960******52 中国 否 上海
曾庆生 男 董事 362***1974******16 中国 否 上海
胡一威 男 董事 C523*** (3) 中国香 是 香港
港
严立新 男 董事 321***1963******31 中国 否 上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ST 三五 21,251,566 股股份,占
ST 三五总股本的 5.81%。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处置司法划转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 ST 三五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直接或间接
增持 ST 三五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21 年 9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海南巨星签署《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
就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ST 三五 21,251,566 股未受限流通股股份以及其对曲水中网兴、厦门中网兴、龚少晖及关瑞云享有的债权通过协议全部转让给海南巨星。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ST 三五 21,251,566 股未受限流通股
股份,占 ST 三五总股本的 5.8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 ST 三五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ST 三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南巨星已与海通恒信签订了《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转让方):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担保方):唐光跃
签订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和债权转让
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三五互联 21,251,566 股股份(占三五互联总股
本的 5.8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其对曲水中网兴、厦门中网兴、龚少晖及关瑞云享有的合计 58,737,881.50 元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整体作价人民币 129,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玖佰伍拾万元整,以下简称
“转让价款”),其中标的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90,744,186.82 元(大写:人民币玖仟零柒拾肆万肆仟壹佰捌拾陆元捌角贰分,即单价为 4.27 元/股)、标的债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38,755,813.18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柒拾伍万伍仟捌佰壹拾叁元壹角捌分);乙方同意以前述价格受让标的股份及标的债权。
2、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各方在此同意,转让价款将分期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00119940901622846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金钟支行;大额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