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1-058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
路 8 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36,825,36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43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6,751,06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41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4,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6,795,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3,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29%;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黄赛、周安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