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1-057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要求, 珠海世纪鼎
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世纪鼎利” 或“上市公司”) 现
将公司收购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一芯”)100%股权过程
中,相关承诺方王莉萍作出的承诺以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一芯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与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上海兆芯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王莉萍承诺对上海一芯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以及本公
司所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金额承担管理责任。在上海一芯
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应收款项金额的回收,未能
完成回收的,差额部分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在12个月回收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向上海一芯先行垫付。上述承诺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有关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
二、进展情况
鉴于王莉萍未履行承诺内容,为保障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上海一芯作为原告,世纪鼎利作为第三人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判令王莉萍履行协议,向上海一芯垫付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未回收的差额部分以及未履行还款义务期间的利
息至王莉萍履行完毕支付义务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金额暂合计
111,491,614.15 元;由于王峻峰以所持上海模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模迪公司”)95%的股权为王莉萍上述的债务向公司出质担保[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5)],故请求判令王峻峰、上海模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权益,上海一芯请求法院对王莉萍名下的股权、银行存款、土地等相关财产,以及王峻峰、上海模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应还款金额 111,491,614.15 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
近日,上海一芯收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粤 04 民初 252
号],以及法院对上海一芯所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裁定保全王莉萍、王峻峰、上海模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111,491,614.15 元的足额财产。
上述案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